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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辞退孕妇被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辞退孕妇被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及医疗费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意外怀孕。2024年10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因孕期健康问题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医疗费;公司辩称其因业务收缩需优化人员结构,但未提供与孕期健康相关的客观证据,亦未出示合法解除程序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依法开庭审理。张某某提交劳动合同、产检记录、医疗票据及工资单等证据,证明怀孕事实及医疗支出。公司仅出示岗位调整通知,未能说明辞退与业务调整的直接关联,且未提供规章制度依据。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辞退行为缺乏合法事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孕期医疗费用共计约8.2万元,但未支持其额外主张的生育津贴。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及《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医疗费赔偿应以实际支出为准,生育津贴则需符合社保申领条件。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遵守孕期保护规定,劳动者需留存完整证据链,包括孕检记录及医疗票据。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及时主张权利。本案中,公司未能证明业务调整与辞退的必然关联,导致败诉。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