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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双十一包裹延误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价值3500元的无线降噪耳机,商品标注‘次日达’。下单后物流信息显示‘正在派送’,但连续7天无更新,直至11月19日才收到包裹。王某认为商家未履行承诺,申请全额退款并赔偿延误损失。京东客服解释为大促期间快递员不足导致异常,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王某通过12315投诉,平台启动介入调查,发现物流信息存在人为修改痕迹,商家未及时更新仓储状态。案件引发对大促期间物流承诺效力的争议,涉及消费者知情权与平台履约责任的界定。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物流系统后台数据确认商家未及时更新仓储信息,判定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支持王某退款并按订单金额的20%赔偿延误损失,商家承担退货运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确立大促期间物流承诺的法律效力,倒逼平台完善异常预警机制。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