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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商品运费承担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价值620元),收货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商品送达时发现包装破损,内含配件缺失,王先生选择拒收并联系平台客服。商家主张根据《拼多多服务协议》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平台则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商家承担损失。案件关键在于是否适用《电子商务法》第38条关于商品质量责任的规定。王先生提交了快递面单及照片证明商品运输受损,平台核查后发现快递公司存在包装不当问题。最终法院结合证据认定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判令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及商品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快递面单与商品损坏证据作出责任划分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运费请求但驳回三倍赔偿主张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界定运输过程中的商品质量责任边界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