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双十一扫地机器人订单取消案

双十一扫地机器人订单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张某在天猫平台自营店铺‘优家科技旗舰店’购买了一台价值1500元的智能扫地机器人,订单备注要求11月15日前送达。大促期间商家以库存紧张为由承诺加急发货,但系统显示快递公司因人手不足导致配送延迟。张某多次查看物流信息,发现包裹在11月16日仍显示‘正在派送’,11月18日才显示签收。实际收货时发现设备外壳有划痕且功能异常,遂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商家以‘双十一期间物流超载’为由拒绝退款,声称消费者未在约定时间内确认收货。平台介入后发现,该商家未按促销承诺的物流时效处理订单,且未主动告知物流异常情况。张某最终通过平台投诉并提供异常物流截图,成功获得全额退款及补偿券。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在促销期间未履行明确承诺的物流时效,构成单方违约。平台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需承担部分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商品款项1500元并赔偿维权成本5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大促期间商家需履行物流承诺,平台应对物流异常承担审核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