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京东自营扫地机器人丢失案"

"京东自营扫地机器人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价值1980元的科沃斯扫地机器人,选择京喜东东平台服务。商品通过京东物流配送,但系统显示包裹在7月15日已签收,王先生却始终未收到。他多次联系客服未果,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调取监控发现包裹实际被快递员放置在快递柜后离开。京东平台调查发现该快递员存在违规操作,但商家辩称已履行交付义务。消费者提交了订单截图、未签收证明及快递柜监控视频,证明商品未被正确交付。案件涉及平台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以及消费者对货物签收凭证的法律效力认定。

审理过程

法院采纳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认定快递员存在重大过失。

判决结果

判定商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商品损失及往返运费,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快递员违规操作导致包裹丢失的平台连带责任原则。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