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口红套装超期未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陈小姐在淘宝某个体工商户店铺购买价值150元的口红套装(定制款),下单后3天未见物流信息。店铺客服回复称因‘外地仓库存货不足’需等待补货,但未提供具体时间表。至6月15日仍未收到商品,陈小姐申请退款被拒,称‘已按约定时间发货’。平台调取物流数据发现,商家实际于6月8日下单,但因物流公司系统故障导致信息未及时同步,且未在订单备注中说明发货时间。该商品为定制商品,商家声称需20天制作周期,但未提供与消费者达成的共识记录。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物流公司系统故障属不可抗力。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商家承担10元赔偿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90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
案件意义
界定定制商品发货时间责任划分标准,强调平台对物流信息的真实核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