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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手机运输碎屏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款价值8200元的iPhone14 Pro手机。商品显示京东自营发货,承诺72小时内送达。张某付款后次日即收到发货通知,但直到第三日才收到包裹。拆箱时发现屏幕出现多处裂痕,无法正常使用。张某立即通过京东客服申请退货并要求赔偿,但商家以运输过程中出现意外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经物流信息核实,该包裹由京东合作的顺丰快递承运,运输途中曾出现异常震动记录。张某主张京东作为平台方应承担商品运输安全责任,而京东则称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损失应由快递公司承担。双方就责任划分产生严重分歧,张某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物流监控录像及快递公司出具的运输异常报告,认定京东作为平台方对合作物流有监管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自营商家承担70%责任,赔偿手机维修费及运费共计6500元,剩余部分由快递公司承担。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4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方对合作物流的监管义务,为数码产品运输纠纷提供裁判指引。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