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双十一无线耳机订单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2月12日,消费者陈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单价2000元),下单时选择‘极速达’服务。因大促期间仓库爆仓,商品于12月18日才发出,物流信息显示包裹被滞留在分拨中心。陈某多次催促未果,于12月22日申请取消订单并退款,但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退款。京东平台因物流异常导致履约迟延,且未及时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引发争议。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物流异常证据,平台确认因系统超负荷导致配送延迟,但未主动协商解决方案。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判令平台承担因物流异常导致的订单取消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凸显大促期间平台应对物流异常的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