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扫地机器人订单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购买了一台价值1500元的戴森扫地机器人,选择的收货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订单显示预计11月13日送达,但11月15日仍未收到货物,物流信息停留在'已签收'状态。李女士多次联系客服,发现系统显示的物流轨迹存在矛盾:部分信息显示'正在派送',但实际未有快递员上门。11月17日,李女士向平台投诉并申请取消订单,平台以'物流异常'为由拒绝,称商家已按约定发货。11月20日,李女士发现商品实际未送达,遂申请退款。商家以'双十一期间物流延迟无法控制'为由拒绝退款,声称消费者已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未实际发货,存在虚假发货嫌疑。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在双十一期间未履行合理发货义务,且物流信息存在明显矛盾。平台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平台服务费200元,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大促期间平台需保障物流时效,商家虚假发货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