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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炸锅包裹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旗舰店空气炸锅(单价899元),商家‘厨电优选’承诺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商品发货后,物流信息显示包裹已签收,但张先生未收到包裹,且快递单号查询显示异常。多次联系商家要求处理,被以‘快递已签收’为由推诿。后经核实,快递员实际将包裹遗落在驿站,且未通知收件人。平台介入后,商家仍拒绝承担责任,声称‘物流信息真实有效’。张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发现快递公司存在虚假签收记录,但商家仍以‘平台保价服务未开通’为由拒绝赔偿,导致纠纷升级。

审理过程

消费者协会调查后确认物流信息造假,法院认定商家未尽到基本信息核对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赔偿责任,支持全额退款并补偿合理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界定平台与商家在物流信息真实性上的共同责任,推动快递实名制签收改革。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