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双十一智能手表预售纠纷案

双十一智能手表预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下单某品牌智能手表(单价1799元),选择预售模式并支付定金。11月25日支付尾款后,商品显示'已发货',但物流信息始终停留在'已揽收'状态。系统提示显示因大促期间快递网点爆仓导致延误,王先生多次联系客服未获有效解决方案。12月1日,王先生决定取消订单并申请退还全款,商家以'预售商品不可取消'为由拒绝。期间王先生因等待商品产生误工损失500元,且错过重要会议造成间接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预售规则及《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审查商家是否在预售期间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全款并赔偿误工损失,支持取消订单的合理诉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在大促期间物流异常的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合同解除权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