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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产品拒收运费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进口口红套装(价值1280元),收货时发现外包装破损。因担心商品质量问题,李某拒绝签收并要求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商家以'已签收即视为商品完好'为由拒绝承担,称快递员已将包裹送至驿站并完成签收。李某主张因包裹破损导致实际损失,且其拒收是基于合理理由。经核实,快递员未在签收记录中注明破损情况,也未及时通知商家。平台介入后,商家同意赔付商品损失但坚持不承担退货运费,引发争议。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供破损证据,平台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启动投诉处理程序。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及商品损失赔偿,但驳回退货运费承担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界定消费者因合理理由拒收时的运费分担规则。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