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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家电物流异常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李女士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智能扫地机器人(价值5800元),订单显示3天达。因大促期间物流系统崩溃,商品实际在12月3日才送达,且因运输延误导致设备主板损坏。李女士联系客服要求取消订单并退款,商家以物流异常非自身过失为由拒绝。平台虽承诺大促期间物流异常可申请赔付,但审核标准模糊。李女士通过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期间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诉讼过程中,商家提交的物流记录显示超时原因系第三方仓储系统故障,但未能证明已尽到合理通知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应建立大促期间应急物流机制,商家未履行商品瑕疵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退款及赔偿20%商品价值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界定大促期间平台应承担的物流保障责任与商家免责范围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