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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美妆品超期未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通过抖音直播购买某国际品牌精华液套装(单价200元,订单金额205元,含运费)。直播中主播承诺'48小时内送达',实际物流信息在下单后仅更新两次,最后一次为'已揽收'(2023年3月12日)。张某多次在直播间和私信中催促,但商家仅回复'正在处理'。4月5日包裹仍未送达,张某通过平台投诉申请退款,商家以'物流异常非主观过错'为由拒绝。经核查,物流信息显示包裹于3月15日已到达广州中转站,但后续信息缺失,系统显示'异常待处理'状态长达21天。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物流系统数据与直播宣传内容,认定商家存在虚假承诺。

判决结果

判决支持退款205元,但因商品价值较低未支持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强化了直播带货中'限时送达'承诺的法律约束力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