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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家电超时送达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自营店铺购买价值1200元的扫地机器人,选择‘次日达’服务。订单生成后,京东物流系统显示包裹于11月18日揽收,但此后长达15天无物流更新。直到11月28日才收到包裹,商品已破损。张先生立即申请退货,但商家以‘物流异常非责任方’为由拒绝。平台调查发现,该包裹因双十一期间快递员人手不足导致分拣延误,且系统未及时推送异常通知。法院认为平台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判决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退赔遭拒后,平台启动内部调查并提交物流异常报告。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及赔偿500元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83条

案件意义

凸显大促期间平台应强化物流异常预警机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