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家电订单物流异常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张某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海外购'下单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金额3200元),平台承诺'双十一期间物流时效保障'。商品于11月13日发出后,物流信息在11月22日仍显示'运输中',且频繁出现系统错误导致信息中断。张某多次联系客服未果,最终于11月25日通过平台申请取消订单。商家以'已产生仓储费用'为由拒绝退款,称物流异常属于快递公司责任。审理发现,该平台未尽到合理的物流信息告知义务,且未对大促期间的物流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判决商家应承担主要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平台促销承诺与实际物流服务存在重大偏差,且未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退还全款并赔偿合理仓储费用,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在大促期间需对物流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强化促销活动的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