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服饰包裹丢失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5日,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旗舰店羊绒大衣(金额3800元),订单号PDD20230705654321。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店铺'时尚优选坊',承诺7天内发货。7月8日物流信息显示已由快递员签收,但王先生次日前往快递站发现包裹缺失。反复查询物流记录无果后,王先生要求商家补发,商家以'已签收视为交付完成'为由拒绝。平台介入要求提供签收凭证,快递公司仅能出具模糊的签收记录截图。案件关键证据为王先生拍摄的快递站现场照片、与快递员的通话录音及平台物流详情页截屏。经司法鉴定,包裹确系丢失且无法追溯。
审理过程
法院采纳消费者提供的多维度证据,认定商家未履行商品保管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赔偿30%货款作为精神损害补偿。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完善快递丢失责任认定规则,防止商家滥用'签收即交付'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