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跨境保健品丢失案

跨境保健品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通过某宝平台购买某跨境电商店铺的进口益生菌,订单金额3200元。付款后未收到任何物流信息,平台显示‘已发货’但快递单号无法查询。李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坚称商品已送达并要求其自费寄回检测。物流信息显示该包裹在境外中转站丢失,但商家拒绝承认物流异常,声称‘平台已公示物流信息’。李某向海关举报后,快递公司仅赔付200元,商家仍坚持不退。案件涉及跨境物流信息透明度及商家对物流异常的推诿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平台提供物流信息存证,确认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维权费用,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交易中平台对物流信息的核查义务及商家虚假发货的法律后果。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