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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家电物流延期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价值3500元的智能冰箱,选择'极速达'服务。订单显示11月15日发货,但直至11月25日仍未收到。王先生通过京东客服申请取消订单,平台以'大促期间物流超载'为由拒绝。期间商家仅告知'正在派送中',未提供具体物流信息。11月28日,王先生发现商品实际已送达但未通知,自行联系快递签收后联系平台要求退款。平台以'已签收'为由拒绝,商家则以'已交付即视为成交'抗辩。案件涉及大促期间平台方对物流服务的承诺与实际履行的冲突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审查平台服务承诺与实际履约情况

判决结果

支持取消订单,判定平台需承担因物流异常导致的违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确立大促期间物流承诺的法律效力边界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