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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物流异常致订单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降噪耳机(单价899元,订单金额合计3000元),商家为个体工商户且标注了'预售'标识。订单显示商家承诺11月15日前发货,但因大促期间系统崩溃导致仓库爆仓,实际发货延迟至11月25日。消费者多次催促无果后,于11月23日申请取消订单并要求退款。商家以'已下单无法取消'为由拒绝,称物流异常属不可抗力。消费者投诉至12315平台,经调查发现商家未提前告知物流异常风险,且未履行预售商品的发货时限承诺。物流信息显示快递公司因人手不足导致分拣延误,并非系统故障。

审理过程

法院认为商家未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物流异常可归责于商家选任的快递方。消费者主张的合理取消请求被支持,但需扣除已产生的仓储费用。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2800元并解除合同,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

案件意义

明确大促期间物流异常的责任划分,强调商家对预售商品的履约义务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