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双十一家电超时送达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购买价值1200元的智能空气净化器,选择次日达服务。订单显示物流信息在11月14日停滞,平台未及时更新状态。王某多次致电客服,工作人员称需等待3天。直至11月18日仍未收到包裹,王某申请退款遭拒。经核实,该商品因仓库分拣系统故障导致延误,且平台未在订单详情页标注可能存在延迟。王某提交物流轨迹截图及催促记录,主张商家违反合同约定。案件涉及双十一期间物流压力与平台信息披露义务的冲突,引发关于促销期间服务承诺效力的争议。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物流系统后台数据,确认系统故障导致信息更新延迟。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判令商家赔偿延迟期间的合理误工损失。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促销期间物流承诺的法律效力,推动平台完善大促期间的履约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