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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产品代收货款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一款标价300元的进口粉底液,选择‘货到付款’方式。下单后商家承诺次日发货,但实际物流显示包裹于10月15日由快递员代收货款后滞留。李女士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发现快递员未按约定将包裹送至其住所,而是擅自将包裹放在驿站并扣除货款。商家以‘已收到货款’为由拒绝补发,且未提供物流详情。李女士认为商家未履行实际交付义务,快递员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平台介入处理。平台调查后发现快递员存在违规操作,商家亦未核实收货信息,导致消费者损失商品和货款。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尽到对物流信息的核实义务,平台作为运营方未有效监管COD流程,快递员擅自扣款行为违反合同约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货款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在COD模式下的监管责任,界定快递员与商家的连带义务边界。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