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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家电拒收运费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价值420元),因物流信息停滞于‘运输中’长达7天,遂选择拒收。快递公司以未签收为由要求支付150元运费,商家则拒绝承担。王先生主张物流延误导致拒收,平台未明确运费承担规则。经调查,该商品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运,平台未在订单页面提示特殊运费政策。王先生多次联系客服,平台仅以‘系统自动计算’为由拒绝调解。案件凸显电商平台在大促期间物流异常时的规则告知义务缺失,消费者面临额外费用负担。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是否履行告知义务,认定其未明确说明运费规则,要求平台承担运费。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拒收请求,判决平台承担全部运费并赔偿3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在物流异常时的规则透明义务,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