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3C数码产品运输损坏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5日,消费者王先生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无线蓝牙耳机(单价1299元),平台显示‘顺丰速运’承运。商品于6月8日发出,但6月12日签收时发现耳机充电仓有明显裂痕,无法正常使用。王先生立即拍照取证并申请售后,商家以‘运输过程非自身责任’为由拒绝退换。经鉴定,商品存在出厂前质量问题,但物流记录显示运输途中曾发生颠簸。法院审理时,商家未能证明包装完好,且平台未尽到商品运输安全保障义务。案件争议焦点为商品损坏是否因运输导致及平台责任划分。
审理过程
平台调取物流全程监控,确认运输途中存在异常颠簸情况,判定商家未履行商品验收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退换货并追加500元补偿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84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对第三方物流运输风险的审查义务,细化商品损坏举证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