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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面膜快递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先生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某海外购购买价值6800元的进口面膜套装,选择'到付'方式。订单显示快递公司为DHL,但物流信息在运输途中停滞长达21天。王先生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及DHL官方,均未获取有效追踪信息。DHL出具的异常单显示包裹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丢失,但商家坚持认为'已按约定时间送达',并拒绝承认丢件。平台虽提供物流信息但未建立有效索赔通道,导致王先生面临二次支付运费与商品损失的双重压力。经警方介入调查,确认DHL存在操作失误致包裹遗失。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审查平台与物流公司的责任划分。

判决结果

支持退还货款并赔偿运费,但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4条

案件意义

界定跨境平台与物流公司之间的连带责任边界,完善国际物流纠纷处理机制。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