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拒收运费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型号无线耳机(单价1200元),因收货地址填写错误导致包裹被退回。商家多次催促更正地址,但张先生坚持要求退货。平台规则显示拒收需消费者承担运费,但张先生主张因商家未及时发现地址错误,应由商家承担。平台要求提供物流详情,发现商家未在发货前核对地址,且未明确告知运费承担规则。张先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商家承担退货运费。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规则公示情况及商家审核义务,认定商家存在疏漏。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并由商家承担退货运费80元,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涉及法律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在用户信息审核中的责任,平衡运费承担规则与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