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包裹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李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海外购’下单购买德国进口婴儿奶粉(价值2800元),商家为深圳某贸易公司。订单备注中明确标注‘保价运输’,但商家未在后台操作保价服务。包裹经DHL运输后,平台显示签收地址为李某老家,而实际收货地址为李某现居地。李某多次联系平台及DHL核实,均无法提供有效物流轨迹。商家否认发货,称‘需消费者提供物流单号佐证’。平台以‘物流信息异常’为由拒绝介入。李某被迫自费寄出快递单号查询,发现包裹在运输途中丢失。案件争议焦点为商家是否履行发货义务及平台是否尽到监管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物流单号及平台数据,确认商家已发货但未完成保价操作。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判决平台承担10%的赔偿责任,商家承担90%。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界定跨境电商平台与商家在保价服务中的连带责任,规范物流信息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