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套装丢失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国际品牌美妆套装,价值158元。商家为第三方入驻店铺,商品显示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11月3日支付后,物流信息显示包裹于11月5日由快递员派送,但未更新任何状态。李某于11月7日联系快递公司,发现该包裹在配送途中丢失,快递公司仅同意补偿10元。商家拒绝承担损失,称未收到货且无法证明包裹归属。李某提供支付凭证、订单截图及物流轨迹,经平台核查发现快递单号异常。11月12日商家以未收到货为由单方取消订单,李某提起诉讼要求退款。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认定快递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判令快递公司赔偿损失,商家不承担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确立消费者举证责任减轻规则,规范平台与商家推诿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