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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拼多多家电双11取消订单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陈先生在拼多多平台下单一款价值6800元的进口咖啡机,平台承诺‘双11当日发货’。但11日23时订单状态仍显示‘备货中’,12日10时才显示‘已发货’。12日18时包裹因‘快递员超时未送达’被退回,陈先生随即申请退款。商家以‘物流异常非平台责任’为由拒绝,称商品已拆封且无法二次销售。平台虽承诺‘大促期间因物流问题可无理由退货’,但未明确告知具体操作流程,导致陈先生多次沟通无果。案件涉及大促期间物流承诺的履约争议及商品价值认定。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履行大促期间物流风险告知义务,商家未能提供有效拆封证据,物流承运商未能证明已尽合理送达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赔偿300元精神损失费。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大促期间商家对物流异常的不可抗力认定标准,强化平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义务。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