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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包裹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口红套装(单价280元,共3件),订单号显示由菜鸟网络代发。收货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李某在下单时明确备注‘请送货上门’。然而,包裹由快递员王某于7月15日放入小区快递柜,未在送达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李某。李某次日发现快递柜内未收到包裹,立即联系客服,但平台仅提供运单信息显示‘已签收’。经快递柜监控视频核查,快递员确未通知收件人即擅自放置。商家以‘签收记录有效’为由拒绝退款,李某认为快递员行为构成违约,导致其因未及时取件而损失商品。

审理过程

李某向平台提交快递柜监控录像及未签收证明,平台转交快递公司调查。快递公司承认未履行通知义务,但主张李某未及时取件应自行承担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定快递员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违约,判令商家承担商品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快递员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强化平台对履约过程的监管责任。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