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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某跨境电商双十一物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张某通过天猫国际购买价值8200元的进口保健品,商家承诺预售期内可随时取消订单。订单生成后,物流信息显示商品因海关查验延误,预计15天送达。张某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无法按时履约,要求取消订单。商家拒绝退款,称已超过取消期限。张某通过平台投诉并提交物流异常证据,电商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在大促期间未按规则设置合理取消窗口期,且未及时告知物流风险。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违反《电子商务法》关于大促期间履约保障的规定,组织三方调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500元违约金,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产品质量法》第44条

案件意义

警示跨境电商需完善大促期间的物流信息公示及订单管理机制。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