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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饭煲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京东国际购买日本某品牌智能电饭煲(单价2999元),下单时选择的物流方式为日本邮政EMS。订单系统显示预计15天内送达,但直至7月12日仍未更新物流信息。张先生多次联系京东客服要求提供商品下落,平台始终以'跨境包裹丢失率低'为由拒绝赔付。经海关查询发现该包裹在清关环节被记录为'已放行',但实际未抵达国内。商家称已将商品交给物流并完成交付义务,认为责任在快递公司。然而EMS提供的签收记录显示包裹在运输途中的某个中转站出现异常。

审理过程

法院通过调取物流系统数据及海关记录查明包裹实际丢失过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需承担商品丢失责任,平台未尽到监管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交易中平台对物流全过程的监管责任边界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