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饭煲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京东国际购买日本某品牌智能电饭煲(单价2999元),下单时选择的物流方式为日本邮政EMS。订单系统显示预计15天内送达,但直至7月12日仍未更新物流信息。张先生多次联系京东客服要求提供商品下落,平台始终以'跨境包裹丢失率低'为由拒绝赔付。经海关查询发现该包裹在清关环节被记录为'已放行',但实际未抵达国内。商家称已将商品交给物流并完成交付义务,认为责任在快递公司。然而EMS提供的签收记录显示包裹在运输途中的某个中转站出现异常。
审理过程
法院通过调取物流系统数据及海关记录查明包裹实际丢失过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需承担商品丢失责任,平台未尽到监管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交易中平台对物流全过程的监管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