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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包裹运费承担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2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家电店铺购买价值299元的空气炸锅,收货地址填写错误导致商品被错发至邻省。12月6日商品发出后,陈先生发现地址有误并多次短信联系商家修改,但商家未在24小时内响应。12月8日快递员再次尝试派送时,陈先生因担心商品已受损拒收并支付80元退件运费。商家以'消费者单方拒收'为由拒绝退货,陈先生遂向平台申请介入。经拼多多客服核实,确认商家在发货前未发现地址错误,且未及时更新收件信息,导致三次无效派送产生额外费用。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拼多多商家服务协议》第9.3条启动运费争议仲裁,认定商家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全部退件运费80元并退款299元,平台扣除商家保证金200元作为违约金。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9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平台在物流信息同步与异常处理中的监督责任边界。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