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双十一无线耳机超时履约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无线耳机(单价599元),商家承诺60小时内发货。订单生成后,物流信息在5天内持续显示'已签收',但实际未收到包裹。李某多次联系商家并截图物流异常记录,商家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退款。平台仅提供格式化物流追踪页面,未核实异常情况。李某最终通过第三方物流信息查询平台发现订单在2023年11月15日被标记为'运输中异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案件反映大促期间物流系统与平台信息同步问题,以及商家对履约期限的违规操作。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要求平台提供更详细的物流数据,发现系统存在信息更新延迟问题。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驳回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案件意义
强化电商平台在大促期间的物流时效保障义务,规范商家对履约承诺的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