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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毯丢失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自营店铺购买价值1500元的智能电热毯,系统显示快递公司为顺丰。下单后商家未提供物流实时更新,包裹在运输途中遗失。李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赔偿,商家以'已投保无忧退货'为由拒绝全额补偿,仅同意补偿50%。京东平台要求快递公司提供保价证明,但顺丰仅出具普通快件单据。案件审理期间,法院要求快递公司提供全程监控记录,发现包裹在途经某分拨中心后失联。最终判决商家因未履行合同义务需承担主要责任,快递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物流信息及证据规则判定责任主体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判令商家承担全部运费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

案件意义

确立电商与快递公司间的连带责任认定标准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