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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货款扫地机器人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5日,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金额980元,选择'货到付款'模式。系统显示快递员王某于10月12日派送成功,但李某称未收到包裹且未付款。警方调查发现王某存在伪造签收记录行为,快递公司仅赔付200元。商家以'已签收'为由拒绝退款,李某申请平台介入并提供监控录像证明未收到包裹。平台认定商家未履行送货义务且存在欺诈嫌疑,启动保证金赔付程序。案件引发关于COD模式下责任认定的广泛讨论。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监控证据与快递公司内部记录,确认商家未实际交付商品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980元并赔偿维权成本300元,快递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界定COD模式中平台、商家、快递三方责任边界,强化消费者举证权益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