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智能手表订单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张某在京东平台自营店铺购买某品牌智能手表(价值1280元),订单号JD20231111001。因平台大促期间订单量激增,物流公司出现爆仓导致该商品未能按时发出。11月18日张某发现订单状态仍显示'待发货',多次联系客服未获有效回应。11月25日平台系统自动显示'已预约物流',但实际物流信息持续停滞至12月3日。张某通过京东投诉渠道申请退款,商家以'系统故障非主观过错'为由拒绝。期间张某曾向客服提供物流单号与客户经理沟通,但未获得明确处理方案。案件涉及平台对大促期间物流异常的预判及应对义务,物流公司未履行合理配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能尽到合理提示义务,物流公司存在履约瑕疵,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赔偿双倍运费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促销期间应对物流异常承担更高注意义务,强化电商企业履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