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双十一无线耳机订单取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王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价值5200元的进口无线耳机,商家承诺11月15日前发货。大促期间物流系统超负荷,商家实际于11月18日发货,导致王先生因工作出差错过收货。用户申请取消订单并要求退款,商家以已发货为由拒绝,平台亦未及时介入。法院查明物流延迟系平台系统故障所致,判定商家应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订单取消责任,酌情支持部分退款。案件反映大促期间物流保障义务与用户权益保护的冲突。
审理过程
用户提供出差行程证明,法院认定物流延迟为平台系统故障。
判决结果
部分支持退款,扣除已产生的仓储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9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大促期间物流异常与合同解除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