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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陈女士拼多多驿站丢件纠纷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成都陈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价值2500元的智能空气炸锅,地址填写为小区快递柜。4月12日商品发出后,快递员未提前通知陈女士直接将包裹放入快递柜,且未留置通知单。陈女士因出差未及时领取,导致包裹被他人取走。4月18日联系平台客服,被告知因未签收视为拒收。陈女士提供快递柜监控录像及小区门禁记录,证明包裹在柜中存放时间与物流信息矛盾。平台以‘用户未及时取件’为由拒绝赔偿,商家则以‘快递员操作合规’推卸责任。案件涉及快递柜服务协议与平台规则是否适用消费者。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规则是否明确告知用户取件义务,认定平台责任。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平台退还商品款2500元并赔偿运费及误工费共计1200元。

涉及法律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快递柜服务的监管责任,规范代收服务告知义务。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