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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包裹延误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5日,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一台价值4999元的无线降噪耳机,订单备注注明需在11月18日前送达。因平台大促期间订单量激增,商家委托的快递公司因人手不足未能按时发货。11月20日,李女士发现物流信息停滞在'已揽收'状态,多次联系客服未果。11月25日,商家单方面以'物流异常'为由取消订单并退还货款,但未说明具体原因。李女士主张商家未履行发货义务且未提前通知,要求赔偿因错过促销活动产生的损失。平台介入后,商家仅同意退还货款,拒绝其他赔偿请求。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认为商家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且未及时告知消费者物流异常情况,构成违约。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主张,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500元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及商家在促销期间应对物流异常承担更高注意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