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空气炸锅拒收运费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空气炸锅(单价899元),选择顺丰速运配送。下单后48小时内物流信息显示已派送中,但直至5天后仍未收到。李女士发现快递员擅自将包裹放置所在小区快递驿站,未按约定联系其本人确认收货。因包裹长期无物流更新且未收到,李女士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以'已签收'为由拒绝。经平台介入调查,确认快递员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包裹被他人取走。李女士主张因商家未提供有效签收凭证且物流异常,导致其产生维权成本。审理过程中,商家主张快递公司已按流程派送,拒绝承担额外费用。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物流信息显示包裹在派送过程中未产生有效签收记录,且快递公司未提供与消费者沟通的证据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退货运费及维权成本,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请求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需保障物流信息透明度及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