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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美妆COD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899元的进口口红套装,选择货到付款模式。下单后商家承诺次日发货,实际于3月5日15时发货。3月8日李女士收到包裹时发现商品外包装破损,内含口红膏体出现明显色差且部分产品已变质。快递员未提前电话通知即放置快递柜,导致李女士未及时签收。李女士当即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商家以'已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状态'为由拒绝退款。平台介入后发现商家未在系统备注COD需验货后付款的特别说明,且快递柜监控显示包裹一直处于待领取状态,未发生任何异常。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拒付货款。平台因未尽到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及维权费用,判决商家承担3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明确COD模式下平台对商品状态的审核义务,强化消费者知情权保障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