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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美妆COD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下单购买价值899元的进口口红套装,选择货到付款模式。快递员按约定将包裹送达后,李女士发现商品包装破损且产品存在异味,随即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商家以已签收为由拒绝退款,称货物破损系快递责任。李女士通过平台介入申请退款,但商家坚持认为COD模式下需消费者自行验货,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纠纷升级后,李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调查发现快递员未在送达时进行商品完好检查,且商家未提供COD付款的明确告知义务。平台客服在调取监控录像后确认快递员存在违规操作,商家最终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同意全额退款。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履行商品质量告知义务,快递员未按规范操作导致损失扩大。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请求,判决商家承担运费及赔偿30%货款损失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COD模式下商家的告知义务及快递员操作规范责任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