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双十一扫地机器人订单取消纠纷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张先生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型号扫地机器人(金额2500元),商家承诺‘大促期间发货时效延长3天’。订单显示11月15日发货,但截至11月25日仍未更新物流信息。期间商家客服称‘因大促物流瘫痪,订单将自动取消’,张先生未同意。12月1日商品仍未送达,他申请退款并要求赔偿。平台声称因第三方物流(中通)超载导致延误,但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张先生提交了同期双十一期间物流瘫痪的行业报告及平台客服沟通记录,证明商家未履行承诺且存在误导。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平台大促期间的发货承诺及物流服务商实际履约能力,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未按约定提供物流保障构成违约,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共同承担退款及违约金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大促期间平台对物流履约的监督责任,警示商家不得利用促销活动规避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