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闲鱼二手相机包裹延误案

闲鱼二手相机包裹延误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陈某在闲鱼平台与个体卖家协商购买二手相机,总价2800元。交易完成当日卖家上传物流单号,但7月12日系统显示‘运输中’后,陈某连续15天未收到物流更新。多次联系卖家后,对方以‘快递投递异常’为由拒绝退款。陈某通过平台投诉并留存聊天记录,发现该单号实际为虚假信息,且卖家未实际寄出商品。平台调查确认卖家存在伪造物流信息行为,但因交易为二手个案未直接介入。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维权成本,同时主张卖家恶意刷单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判定卖家伪造物流信息构成欺诈,平台因审核不力需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解除合同、退款及维权费用赔偿,但未支持三倍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警示二手交易平台需强化对卖家物流信息真实性核查义务,避免消费者陷入信息欺诈陷阱。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