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平台COD订单代收货款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8日,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进口面膜(单价498元,共3件),选择货到付款。商品到达后,快递员未联系买家直接将包裹放置驿站,导致王某因未收到商品未付款。商家主张已按约定完成交付,要求王某支付货款。王某则主张代收货款需确保收货人知情,且快递员未履行通知义务。平台以'已按收货地址发货'为由拒绝介入。王某申请调解,平台最终承认未明确告知COD订单需本人签收,但认为责任在快递公司。案件焦点在于平台对COD模式的风控措施是否到位。
审理过程
法院组织三方调解,确认平台未充分提示COD订单的特殊交付要求。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商品损失1494元,平台赔偿维权成本50元,驳回其他请求。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代收货款模式的告知义务与风险控制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