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家电订单因物流瘫痪取消纠纷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张先生在京东平台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价值4999元),商家为平台自营店铺。因大促期间物流系统超负荷,京东物流未能及时处理订单,导致包裹在杭州分拨中心滞留3天。11月14日张先生致电客服要求取消订单,但商家以'超时未发货'为由拒绝退款。11月16日包裹被退回仓库,商家仍坚持要求消费者承担部分损失。案件涉及大促期间物流服务承诺与实际履约能力的冲突,以及平台对异常情况的应对机制。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平台大促期间的物流公告及消费者合理期待进行综合判断。
判决结果
调解结案,商家退还全部款项并承担取消订单产生的合理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63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
案件意义
规范电商大促期间物流异常的处理程序,强调平台应履行提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