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家电预售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11日,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价格2999元),选择预售模式并支付定金。因平台流量激增,系统显示订单状态异常,物流信息长期停滞。李某多次通过客服联系商家,均被告知需等待系统修复。11月25日临近预售尾款支付截止日,李某因家中急需使用该商品,向京东申请取消订单并退还定金。京东以‘系统故障非平台责任’为由拒绝,称商品已发货但因物流异常导致信息延迟。李某随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商品实际未发出,且因大促期间快递员不足导致系统未能及时更新物流信息。案件涉及预售规则解释、平台责任认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京东平台与商家的预售协议条款,认定物流异常系平台方未履行合理提示义务所致。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平台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全部定金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大促期间平台需对物流异常承担更高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