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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电风扇拒收运费争议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下单某品牌直流电风扇(单价398元),选择顺丰速运配送。订单生成后,商家未及时发货导致物流信息停滞,王某多次联系客服未果。临近约定收货日,王某发现快递异常,遂拒绝签收并要求平台介入。平台判定商家未按时发货属于违约,需承担运费,但商家以‘快递延迟非自身责任’为由拒绝。王某申请平台赔付运费28元,商家却要求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应承担因商家延迟发货引发的拒收运费损失。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后,平台组织商家与用户协商未果,遂启动争议调解程序。法院认定商家未履行发货义务导致用户被动拒收,应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398元并承担运费28元,平台对商家未履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与商家在物流衔接中的责任边界,为大促期间发货延误纠纷提供裁判参考。

分类:物流纠纷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