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COD包裹丢失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某品牌进口口红(价值1200元),选择货到付款模式。下单后商家通过快递员李某派送,约定送货上门。快递员在未电话联系顾客的情况下,将包裹存放于社区快递驿站并收取货款。张某次日前往驿站签收时发现包裹丢失,立即联系平台客服及商家要求退款。商家以‘已支付货款’为由拒绝退款,快递公司则称COD包裹丢失属于收件方责任。张某多次往返驿站与快递网点,产生额外交通费用及时间成本,最终通过平台介入确认快递员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顾客未能及时接收包裹。案件涉及平台对第三方物流的监管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审理过程
平台调查后认定快递员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启动纠纷调解程序。
判决结果
支持张某全额退款并承担维权产生的交通费用,商家需赔偿未收到货的损失。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9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COD模式下物流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快递员告知义务。